全体毕业生:
首先祝贺大家顺利毕业,踏上新的征程。为方便我校毕业生在学校派遣离校后办理手续,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部分就业政策公布如下: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我校2018届毕业生“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的签约关闭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24:00,学校本次集中派遣的数据是以“就业信息网”截至该时间点的毕业生信息为准。并且系统预计将于2018年7月6日凌晨重新开放。
学校将于6月29日和6月30日发放报到证,毕业生在领取相应材料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或生源地报到,报到手续见以下说明:
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2、未就业山东生源毕业生→登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到(进行网上实名登记)→到生源所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3、未就业山东省外生源毕业生→须按相应省份的毕业生接收政策,咨询报到证的抬头单位或者查看相应省份的网上通知。
除学业原因自动缓派或申请缓派并获批通过的毕业生外,进行签约、解约的,都需由本人进行二次派遣或者调整改派,办理手续见以下说明:
二次派遣(2018年7月16日之后办理)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含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三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的派遣手续。
1、毕业生在山东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登录“信息网”,签订网上协议(具体流程见学校就业网签约流程)→网上鉴证→打印并加盖公章→带身份证、毕业证、原报到证和新单位协议书到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2、毕业生到山东省外就业→首先通过信息网向学校发送“省外就业申请”,然后持已签发至生源地的报到证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持已签发至生源地的报到证原件)→与接收单位签约(见学校就业网签约流程)→在“就业信息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带身份证、毕业证、原报到证和新单位协议书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调整改派(2018年7月16日之后办理)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用人单位,在改派期(自派遣之日起两年)内,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或与新单位签约后办理的派遣手续。
1、毕业生到山东省内新单位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信息网”网上解约,打印解约函或由原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不再需要学校审核)→登陆“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见学校就业网签约流程)→打印并加盖公章→持身份证、毕业证、解约函、原报到证和新协议书到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生到山东省外新单位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信息网”网上解约,打印解约函或由原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不再需要学校审核)→登陆“信息网”,向学校发送省外就业申请→持解约函(学校查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报到证原件、省外就业毕业生另需退回原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学校领取新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可委托他人代办,材料必须齐备)→与新单位签约→登陆“信息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带身份证、毕业证、解约函、报到证和新协议书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手续。
3、解约后直接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改派手续→①我校山东省内生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具体办法见学校就业网签约解约流程,不再需要到学校审核)→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改派手续;②山东省外生源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具体办法见学校就业网签约解约流程,不再需要到学校审核)→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解约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落户手续
毕业生直接到离校派遣单位落户的,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和学校公安处发放的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办理落户,如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出现问题直接咨询学校公安处或八大关派出所(公安处户籍科电话:0532-82032250)。
办理二次派遣或者改派手续的,在办理完手续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办理后的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若毕业后并未将户口落至原单位或生源地的,到学校公安处或八大关派出所办理)。再有户籍方面的其他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公安处。
毕业生到毕业时派遣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向单位核实档案是否寄送到。若未收到的,个人应及时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career..ouc.edu.cn)查询毕业生档案流向。
办理二次派遣或者改派手续的,在办理完以上手续后,需联系原用人单位或生源地人事部门,并参照具体单位或人事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档案提取或寄送,以免耽误个人在新单位的报到落户手续。
报到证补办
派遣期(毕业之日起3年)内遗失报到证正本→到档案保管部门,从个人档案中取出报到证副本(因报到证发放后,学校无任何存根和备份,故学校也无法帮助查询),持该副本在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公告→报纸发行后,持报纸、报到证副本原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开据遗失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下载、填写信息并打印)→持以上材料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办。
超过派遣期(毕业之日起3年)之后遗失的报到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是无法予以补办的,只能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
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常见问题解答:
档案流向及党组织关系查询
1、升学与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按“信息网”录入的“档案转寄地址”发放;
2、毕业去向为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发回生源地,与报到证地址一致。
3、志愿服务西部、公派出国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档案在学院进行保管,毕业生服务期满或回国后联系学院进行档案提取。
4、党员毕业生的入党材料由学院封装入毕业生档案袋,连同其他档案材料统一寄送;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及党组织介绍信的开据,直接咨询学院团委或者学校党委组织部。
5、第一批毕业生离校后,7月24日之后可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career..ouc.edu.cn)查询档案流向信息;第二批离校学生查询档案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通知。
毕业去向为升学的毕业生离校后又就业怎么办?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离校时毕业去向为升学,后放弃升学与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本人需在毕业当年12月30日之前向学校提出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为方便毕业生,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办法:
办理“升学改就业”的手续,每年度办理三次,分别为每年度7月中旬、8月下旬和11月上旬。
1、申请7月中旬和8月下旬办理的毕业生须分别在每年度7月10日之前和暑假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①录取通知书原件;②若录取学校已在8月份上交材料前开学的,还需提供录取学校取消该生学籍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③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就业中心收齐材料后,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示,预约时间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
2、申请11月上旬办理的毕业生须在10月30日之前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①录取通知书原件;②录取学校取消该生学籍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③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就业中心10月30日收齐材料后,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示,预约时间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
请毕业生关注截止时间,如毕业生因个人原因错过以上办理“升学改就业”的时间,均无法再予以办理。
已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又升学或出国怎么办?
已明确为回生源地的2018届毕业生,毕业后又改为升学或申请出国的,为保障户口、档案的迁移和寄送,本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间最迟到2018年9月1日。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国外学校的录用证明;
2、已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
学校在收齐相关毕业生的以上材料后集中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毕业生。
2018届毕业生忘记就业信息网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毕业生本人联系院系就业辅导员老师进行修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和联系方式:
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西楼一楼政务大厅。
0531—12333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