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8届毕业生:
现将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第二批即最后一批)通知如下:
1、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因单位录取与否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户口先不要迁回生源地,可暂不参加学院此次(第二批)的统计,以免户口一旦迁出,造成这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户口。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等政审结束,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统计时还没有接到单位通知的,各位毕业生也先不要将其报上来,等单位确定后可到户籍室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以免避免户口误迁,给毕业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事先征得生源地的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本校本科生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继续放在本校,不需要迁出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要在青岛办理落户的,只需打印户籍证明落户,户籍证明上不需要写详细户口迁移地址,所以各院上报户口迁移地址时只需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中有已婚者,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婚。便于打印户口迁移证时更改信息。
7、户口未迁来学校的请不要填报,以免给户口迁移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8、填报《2018届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中“户口迁往地具体地址”一栏时,请按照“省、市、区、街、门牌号”的格式填写。
请已经确定户口迁移地址、且计划此批次进行迁移的同学于2018年7月4日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发送到邮箱wangkejia@ouc.edu.cn
注意事项:
(1)填写附件时请不要任意修改格式,字体大小用宋体、10号字,每个表列填报内容居中。
(2)第一批申请过的同学,此次无需再申请。
(3)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782461。
2018届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xlsx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团委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