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国海洋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拟定于2016年12月上旬召开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开展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秉承“海纳百川 取则行远”的校训,进一步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全校学生,为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早日跻身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并审议第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部署今后学生会工作方向和任务;讨论学生代表提案建议;选举产生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二、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我院代表人数为6人,代表候选人1人。
(二)代表基本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非分明;
3.品学兼优,能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拥有较高威信,能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同学的意见,且未受过任何处分。
5.原则上代表中应包括党员、少数民族、优秀学生或优秀团干部、民主党派及群众。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1.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班级组织全体同学充分酝酿讨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名单,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见附件一),报学院审查。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建议名单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各班级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班级征求意见,在多数班级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 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十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本科生代表会议或本科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4.选举结果上报。正式选举出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填报,同代表选举工作报告一并上报十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
5.资格审查。十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海洋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电话:15684737388
附件: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名单.docx
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筹备工作小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