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4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在全国选派175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我省选派指标另行通知)。并参照全国项目要求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
2014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适当调整实施区域和服务专项的实施规模,巩固服务新疆项目各项成果,加大服务西藏项目派遣力度。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4年6月1日前,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我省招募指标的协商确定
全国项目办根据上一年度招募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我省招募指标。我省将根据全国下达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实际情况确定各高校新疆、新疆兵团、西藏、青海的招募指标,其他服务省的招募指标,由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省项目办协商确定,再由省项目办下达给相关高校。
3. 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二)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2.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
三、政策组织保障
1. 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2. 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高校项目办应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国、省项目办今年继续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团省委和省项目办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项目办和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四、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在全国项目办拨款后,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高校项目办。
五、地方项目
我省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
附件2 | ||||
2014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及注意事项 |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 | |
1 | 收取报名表 网上审核 | 志愿者报名表需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 ||
2 | 报名截止前,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调整。 | |||
3 | 选拔录取 |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验等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并书面备案。招募省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组织选拔。 | 指标分配: 招募省项目办根据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以及往年招募情况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岗位对接: 省项目办将招募岗位通过西部计划系统分配给各高校,由高校在系统内将岗位对接给相应拟招募志愿者。 | |
4 | 体检 | 高校项目办须安排专人组织拟录取者统一前往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严格按照体检标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高校统一垫付,随后省项目办将拨付给高校, | ||
5 | 公示并 签订协议 | 高校项目办要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规定拟服务期限(1-3年)。招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高校项目办在系统中确认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相关部属高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指导3年期志愿者与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办理相关助学贷款减免申请事项。 | ||
6 | 录取志愿者 | 招募省项目办负责汇总本省录取名单,按照全国项目办招募指标分配表、学历比例要求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将结果反馈至服务省。 | ||
7 | 补录 | 各高校项目办要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候备人选库,将落选的报名毕业生择优纳入候备人选库。如出现志愿者流失,各招募省可优先推荐候备人选库中的毕业生,招募不足部分由服务省就近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招募选拔工作要求和选拔程序进行,确保招募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