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中国海洋大学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
二、开展时间
2023年暑期
三、参与范围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组队立项参与团队实践或参加个人实践,原则上大一年级学生均应参与实践。各院级团委专兼职团干部参与指导。邀请学部、各学院(中心)专任教师参与指导。
四、组织形式
(一)团队实践
实践团队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生源地相同的学生就近就便组队,每支实践队伍人数8至10人。立项开展实践的团队,需根据选题内容、结合实践项目设计,在理论普及宣讲团、主题教育学习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发展成就观察团、文化艺术传播团、教育帮扶实践团、创新创业就业团、其他类型实践团等团队类型中选定一种开展实践。
1.理论普及宣讲团,主要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国家政策方针、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等开展宣传宣讲。
2.主题教育学习团,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及调研活动,持之以恒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
3.乡村振兴促进团,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发展乡村产业、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4.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
5.文化艺术传播团,着眼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群众文化自信和精神力量,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6.教育帮扶实践团,围绕“希望小屋”项目帮扶对象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开展志愿服务和关爱保护,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教育关爱帮扶实践。
7.创新创业就业团,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聚焦“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目标要求,深入社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行业现状,发现行业领域痛点,勇于探索创新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个人实践
按照“校团委统一规划、院级团委统筹指导、学生自主参加”的形式,搭建青年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组织青年利用“返家乡”“扬帆计划”“青鸟计划”等各级各类团组织平台资源,利用家乡资源创造的条件,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引导青年学生充分感受新时代十年的历史性变革,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社会化技能,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五、实践选题
(一)主题社会实践
为聚焦社会关注问题、凝聚实践力量、提升社会实践对于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度,学校团委精心设计内容,打造“行远计划”主题社会实践系列,可重点围绕“扬帆远航”逐梦海洋行动、“耕海踏浪”讲述海洋行动、“耕海踏浪”讲述海洋行动、“黄河故事”文旅传播行动等选题组织开展实践。
1.行远计划——“扬帆远航”逐梦海洋行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考察足迹,围绕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保护海洋生态、维护海洋权益等重点领域,从“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四个方面,聚焦“南海立体观测与信息服务”“粮食安全”“蓝色种业”“海洋牧场”“极地与岛礁”“海洋生物医药研究”“卫星遥感”“国防军工”等研究方向,结合所学专业开展研学实践、产业调研、交流寻访、科技服务和生产指导等特色实践,认识学习原创海洋技术成果,感受新时代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和变革,思考和理解变革背后的力量,牢固树立建设海洋强国的“蓝色信念”,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立志科技报国,为推动海洋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服务海洋强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团委将提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论述摘编等素材,提升实践成效。
2.行远计划——“耕海踏浪”讲述海洋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部署,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三亚海洋研究院提出的“推动海洋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重要指示,聚焦海洋知识科普、思政元素融入,结合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工作重点、科研项目需要,开展海洋知识义教、海洋文化宣传、海洋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方向的实践活动。学校团委将提供系列优质海洋科普思政课程,组织示范课观摩,保证实践质量。
3.行远计划——“清清我海”关爱海洋行动
聚焦海洋环境治理,开展海洋环境治理调研专项行动。面向青岛、连云港、盐城、南通等沿海城市,走访调研政府部门、养殖户、游客、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针对浒苔问题的治理现状与推进路径开展调查研究;面向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东营等沿海、沿黄河流域城市的渔港、景区等开展海洋及河道垃圾问题的治理现状与推进路径研究;面向青岛、烟台、威海等沿海城市,参考目前正在推行的“湾长制”和“美丽海湾”建设行动,开展海湾环境治理体制的优化研究。学校团委将提供调研问卷范例,整合调研内容,服务学校科学研究。
4.行远计划——“黄河故事”文旅传播行动
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以山东“四廊一线”建设的重要线路之一——黄河文化体验廊道为重点,挖掘沿黄文旅资源,推动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可依托黄河流域的4处世界遗产、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泰山、曲阜“三孔”、“天下第一泉”等景区,围绕“生态+旅游”,设计“黄河风情逍遥之旅、黄河历史寻访之旅、黄河生态研学之旅、黄河文化研学之旅”等特色黄河主题旅游线路,串联沿黄市县文旅资源,打造沿黄流域特色文旅手册;可发掘黄河沿岸非物质文化遗产,围绕“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传承黄河文化遗产”,加大传播弘扬黄河文化力度,彰显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
5.其他
除以上主题社会实践选题参考及专项社会实践外,可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题、组队、立项,经审核后开展实践。
(二)专项社会实践
1.“百年校庆校友访谈活动”专项
2024年是中国海洋大学建校100周年,通过开展“百年校庆校友访谈活动”专项实践,让在校学生通过校友成长成才的奋斗历程接受精神洗礼和人生启迪,进一步传承海大精神,立志报国成才。实践围绕庆祝建校100周年,以学生视角深度访谈海大校友求学、工作、生活中的珍贵历史记忆和人生感悟,深入挖掘其中的精神内涵和教育意义,计划访谈校友200人左右,撰写访谈文章,为百年校庆作出贡献。
2.“走进校友企业”专项
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利用学校的校友资源,通过实地走访校友企业,形成校友企业调研报告,将所看、所思、所想制作成展示视频等形式,锻炼学生能力、推动学校事业和校友企业的互动式发展。校团委及校友会将依据实践成果,予以该专项重点经费支持。学部、各学院(中心)推荐不超过一支团队立项,拟立项团队材料需于6月15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xiaoyouhui@ouc.edu.cn,立项结果由校友会审核后反馈,其余要求同团队实践。
3.“公益未来·大学生就业力实践”专项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面向25所高校开展2023公益未来·大学生就业力实践项目,以“让青年成为改变的力量”为主题,通过就业力系列课程培训和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两种形式,助力大学生就业力和实践能力提升,学校将评选十支团队按照方案开展为期至少1个月的社会实践。具体要求请见学校〔就业2023年第20号〕《关于开展2023公益未来·大学生就业力实践项目的通知》。
六、实践安排
(一)团队实践
1.立项申报
实践队长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附件1)及《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报至队长所在院级团委进行审核及立项评审。
2.立项评审
各院级团委根据项目内容,鼓励项目延续,建立品牌,结合本次社会实践主题,进行院级立项评审,并推荐不超过院级团队立项总数的20%作为重点立项团队,其余为一般立项团队。
一般立项团队由各院级团委审核立项,校团委备案;重点立项团队由校团委审核最终确定。
3.立项材料提交
请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各立项团队于6月11日20:00前将立项材料提交至邮箱wangxiaodan@ouc.edu.cn,提交材料包括:
(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
(2)《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所有参与团队实践学生的个人信息,包含购买保险所需身份证号等信息,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成员信息表》(附件3),学校团委将为参与团队实践的所有学生配备保险。
4.项目结项
各实践队须规范完成立项要求的各项成果,提交实践图片、宣传报道、个人体会、团队报告等结项材料进行结项审核。按相关思政课要求(后续发布)在实践过程中另行形成的调研报告可以在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认定相应成绩。
各团队要注重在实践过程中以具有代表性的照片、突出实践主旨的短视频、在权威媒体平台刊发的新闻报道、实践接收单位意见反馈函等形式记录实践过程、展现实践成果,形成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在夏季小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结项材料,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二)个人实践
1.实践申报
个人实践以“返家乡”“扬帆计划”“青鸟计划”等平台申报、专项活动精准对接为主,鼓励返乡大学生主动联系家乡团组织申请参与在家乡的实习实践。个人经实习实践单位同意接收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个人社会实践报备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备表)并于入职后一周内发送扫描版附件4至邮箱wangxiaodan@ouc.edu.cn。
2.保险保障
参加个人实践的学生原则上由实习实践接收单位购买覆盖实习实践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在山东青年志愿者官网及志愿汇APP注册领取保险。校团委将于7月5日起至暑期结束,每周二对购买保险确有困难的学生予以兜底保障。
4.实践证明
参加个人实践的学生,在完成实习实践工作后,需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个人社会实践鉴定表(参考模板)》(附件5),请实习实践接收单位填写个人实践鉴定表并盖章,于开学后一周内将纸质版原件送至文新楼309室。
七、有关要求
1.注意实践安全。实践学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实践单位的管理规定,维护信息安全,要增强安全意识,认真阅读并签订相关安全须知,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务实有效、安全有序参与社会实践。
2.做好项目宣传。团队要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宣传工作,与学院团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送优秀新闻选题及线索,利用各级媒体扩充分扩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覆盖面,推进实践项目精品化培育、实践活动常态化探索、实践成果示范化推广。
3.注重实践成效。要积极拓展实践方式,注重社会实践成果转化,利用社会实践契机充分服务相关团学工作开展,指导社会实践团队广泛参与“互联网+”红旅赛道、“挑战杯”红色专项活动等赛事活动,注重将社会实践项目培育为“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提案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活动赛事参赛作品,强化社会实践成效。
联系人:王小丹
联系电话:66787107
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
2.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汇总表
3.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成员信息表
4.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个人社会实践报备表
5.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个人社会实践鉴定表(参考模板)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