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3〕1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含2022级)。
二、评选指标
学院可推荐人选指标为4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排名前20%(含20%),没有不及格科目。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同学于4月20日8:00前将附件1-2电子版提交至wangxiaodan@ouc.edu.cn(无需纸质版),逾期即视为放弃。
所有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汇总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李 蓓 王小丹 电话:0532-66787107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