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在校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队伍建设,为团员青年提供学习锻炼的机会和展示自我才能的平台,落实共青团改革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校团委现面向全校选拔学生兼职团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募选拔;
(二)人岗相适原则。坚持标准,若无合适者胜任,将空缺有关岗位;
二、岗位设置
组织部副部长2名、宣传部副部长2名、学生工作部副部长2名、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2名、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2名,各部门干事若干。
三、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政治素质过硬,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应用办公软件;
(四)热爱共青团工作,甘于奉献,有实干精神,在任职期间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五)任职工作期限原则上为1年;
(六)在校期间担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应聘要求 | 联系人 |
1 | 组织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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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庆 66782834 |
2 | 宣传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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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鹏66782782 |
3 | 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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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萍 66782782 |
4 |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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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晴 66781829 |
5 |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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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庆 66782834 |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与推荐。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申报填写《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
(二)考察与拟任。由校团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意见,确定拟任人选。
(三)公示与任命。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经报批后予以任命。
五、岗位管理
(一)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不合格者,将免去职务。
(二)岗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1年。任职期间按照岗位职责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
六、其他
(一)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引导广大学生积极报名。
(二)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发送至qdlwq@ouc.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李文庆
联系电话:66782834。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