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17〕85号)和《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修斌
副组长:蒋秋飚刘中富
成员:薛永武、黄亚平、刘怀荣、朱自强、罗贻荣、
欧阳霞、曲金良、张胜冰、王庆云、郭香莲、周丽霞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专业面试等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
1 | 050101 | 文艺学 | 1 | |
2 | 060200 | 中国史 | 3 | |
3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3 | |
合计 | 7 |
注: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请我院的校内外推免生报到
10月9日(周一)上午8:30—12:00审核合格的考生到我院学术厅(322)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我院将于10月5日之前审核报名材料并发送复试通知,所有在系统中报名并接受复试通知的同学,都有资格参加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学院不再电话通知。
四、材料审核
学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需学校教务部门签字及盖章);
3.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5.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在复试报到时有效);
6.《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7.《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五、复试考核
时间:10月9日下午1:30复试
地点:学院322学术厅
内容:(一)专业面试考核;(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六、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采用问答形式;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采用笔试形式。
七、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原则如下:
1.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0%。
2. 录取原则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体检和心理测试
所有申请到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复试通过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及时回复待录取通知。要求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并保持志愿不变。
十、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10月10日—10月12日提请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申请在公示期间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zhoulixia@ouc.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十一、本方案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7202,联系人:周老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