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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wxxw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1521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现就我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本科生

1、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1031日之前;

2、学习成绩要求:

2014级: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前50%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要能达到班级前50%

2015级: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前40%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要能达到班级前40%

注:学习成绩排名以素质测评为准。

3、自2014年秋季学期以来参加我校党课培训(第248-291期党课培训班),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在原单位参加过党课培训,成绩合格;

4、曾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5、重点培养期间在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研究生

1、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1031日之前;

2、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过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或在本科期间多次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3、自2014年秋季学期以来参加我校党课培训(第248-291期党课培训班),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在原单位参加过党课培训,成绩合格;

4、重点培养期间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党员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所在党支部。

2、材料审核

各党支部审核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的《党员计划汇总表》中的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准确的,取消资格;各党支部检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取消资格。

3、支部答辩

各党支部召开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答辩,并听取培养联系人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汇报,确定推荐顺序。其中本科生党支部按照年级分别确定推荐顺序。各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党员发展计划人选时,要充分重视所在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4、学院审定

学院党委将各党支部的推荐顺序,综合各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参照学院2016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29),参照1:1.3的比例,综合确定学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5、公示上报

学院党委确定发展党员计划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是保证党员发展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一种有效措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

2、各党支部须于2017415日(周六)晚22:00前,将带有推荐顺序的《党员计划汇总表》发至yanxuecong@ouc.edu.cn邮箱。

  

附件1  2017年度发展本科生党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  2017年度发展研究生党员计划汇总表.xls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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