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现就我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本科生
1、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
2、学习成绩要求:
①2014级: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前50%,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要能达到班级前50%;
②2015级: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前40%,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要能达到班级前40%;
注:学习成绩排名以素质测评为准。
3、自2014年秋季学期以来参加我校党课培训(第248-291期党课培训班),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在原单位参加过党课培训,成绩合格;
4、曾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5、重点培养期间在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研究生
1、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
2、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过优秀研究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或在本科期间多次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3、自2014年秋季学期以来参加我校党课培训(第248-291期党课培训班),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在原单位参加过党课培训,成绩合格;
4、重点培养期间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党员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所在党支部。
2、材料审核
各党支部审核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的《党员计划汇总表》中的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准确的,取消资格;各党支部检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取消资格。
3、支部答辩
各党支部召开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答辩,并听取培养联系人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汇报,确定推荐顺序。其中本科生党支部按照年级分别确定推荐顺序。各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党员发展计划人选时,要充分重视所在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4、学院审定
学院党委将各党支部的推荐顺序,综合各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参照学院2016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29),参照1:1.3的比例,综合确定学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5、公示上报
学院党委确定发展党员计划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是保证党员发展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一种有效措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
2、各党支部须于2017年4月15日(周六)晚22:00前,将带有推荐顺序的《党员计划汇总表》发至yanxuecong@ouc.edu.cn邮箱。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