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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和表彰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wxxw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次数:359

各毕业生:

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的规定,现开展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毕业生统计工作,学校将以此为依据进行遴选表彰。

现就统计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6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五)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优秀,能够在20166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统计表》,于6101400前将电子版发至yanxuecong@ouc.edu.cn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统计表.xlsx

  

注:按照往年惯例,学校可能会在9月份进行补充统计,如有符合条件的同学请自行关注通知。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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