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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xxw发布时间:2015-01-19浏览次数:222

关于做好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临近期末,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和假期的安全,并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班主任(导师)都要结合“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学生。要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防范为先、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避险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因参加招聘会而提前返校的毕业生、确因科研工作需要而延迟离校或提前返校的研究生,要特别注意宿舍的安全防范,并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三、学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要轻信上门推销或以交押金为前提的勤工助学推介活动。外出打工要通过有关部门签订合法劳务合同,以免上当受骗,女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四、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要用肥皂和流水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不到校外无卫生保障的地方就餐,最好去学校食堂就餐。

五、提高警惕,不为所谓利益所惑。学生从事订购往返车票等相关活动时,一定要保持理性,认真核对相关单位与人员、证件信息,不要为利益所惑,不为名利动心,谨防上当受骗。

六、学生外出(离开青岛市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能及时返校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告知具体返校时间。学生离校前,务必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不要存放在宿舍内。

七、 学生在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学生不得到各种缺乏安全保障措施的场所活动,不得在水库、大江大河、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等危险水域戏水,不得在 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外出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营运资格和超载的车辆,尽量做到结伴而行,相互关照,不要将物品交给不认识的人看管、 携带,在与不相识的人员交往中,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生问题要及时向乘警、乘务员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八、 学生参加寒假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活动,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研究生到外地参加科研活动或学术会议要向导师报告并经导师同意,同时要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保 证人身财务安全。遇到突发事件,保持沉着冷静,并及时与学校联系。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结束后,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报告情况。

九、学生返校后,要将从家中带来的钱立即存入银行,保管好存折,不要将钱物借给不认识的人,以防上当受骗。

十、学生要遵纪守法,坚定立场,明辨是非,自觉抵制、预防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十一、学生在假期期间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老师联系。或直接拨打学校报警求助电话:0532820321100532-667821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委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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