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生:
为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全球视野,对接学科国际前沿,鼓励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海大教字〔2022〕80号)等规定,需对到期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发放剩余资助,现通知如下:
一、到期应验收项目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元) |
1 | 杨玄骥 | 崇本学院 | 中长期项目 | 48000 |
2 | 王梓衡 | 崇本学院 | 中长期项目 | 42000 |
3 | 杨泽同 | 崇本学院 | 短期项目 | 10000 |
4 | 曹亦欣 | 崇本学院 | 短期项目 | 10000 |
5 | 孙子轩 | 崇本学院 | 短期项目 | 10000 |
6 | 王伯元 | 崇本学院 | 短期项目 | 10000 |
7 | 苗程 | 海洋生命学院 | 短期项目 | 6000 |
8 | 张立铭 | 海洋生命学院 | 短期项目 | 6000 |
二、验收程序
1. 学生填写《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情况报告表》(附件1),并提交有效票据、成绩单、学习报告、发表论文等,于4月25日17:00前,电子版发送至chongben@ouc.edu.cn,纸质版打印、签字后送至行知楼319。
2. 由工作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会,实施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提交材料进行评审,验收合格的项目发放后续资助。
三、验收咨询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66783797
附件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情况报告表.docx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资助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