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发学院学生学习热情,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根据《崇本学院“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崇本字[2020]3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启2021-2022学年“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按照《崇本学院“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经学院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二、奖项设置
以班级为单位,按比例4舍5入确定人数。
(一)2019级,共45人。
1. 一等奖3000元/人10%,共5人。
2. 二等奖2000元/人20%,共9人。
3. 三等奖1000元/人30%,共14人。
(二)2020级,共32人。
1. 一等奖3000元/人10%,共3人。
2. 二等奖2000元/人20%,共6人。
3. 三等奖1000元/人30%,共10人。
(二)2020级,共35人。
1. 一等奖3000元/人10%,共4人。
2. 二等奖2000元/人20%,共7人。
3. 三等奖1000元/人30%,共11人。
三、注意事项
1. 11月2日12:00前,查看附件1,确认获奖情况无误后,填写中国银行卡号,命名“学号+姓名”发给班长收齐。
2. 11月2日-11月9日开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的获奖名单。
3. 11月10日,获奖学生至综合办公室319,确认各项信息无误签字。
联系人:孟晶晶
电话:0532-66783797
附件1:2021-2022学年崇本学院“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xlsx
崇本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