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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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修订,2022年公布)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一)个人荣誉称号范围1. 校级个人荣誉称号(1)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2)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3)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4)中国海洋大学优秀党员(5)中国海洋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6)中国海洋大学五四青年奖(7)中国海洋大学优秀团员(8)中国海洋大学优秀团干部(9)中国海洋大学团的活动积极分子(10)中国海洋大学杰出青年志愿者(11)中国海洋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12)其他需要评审的校级个人荣誉称号2. 院级个人荣誉称号(1)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年度人物(2)化学化工学院优秀班团小组长(3)其他需要评审的院级个人荣誉称号3. 其他个人荣誉称号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或工作需要,由学院评审的其他个人荣誉称号。(二)评审要求1.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奖励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申请制和推荐制。2. 申请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学术端正,学风优良;(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3. 评选学年或年度内有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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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细则(2022年4月修订,2022年4月公布)一、评选对象与时间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社会活动中发挥良好组织和服务作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时间为三年级秋季学期。二、奖励额度和人数奖励额度为4000元/人。奖励人数不超过该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5%。三、评定内容和标准综合评定成绩=基本分+获奖加分+社会工作加分+校园活动加分+创新创业与实习实践活动加分(一)基本分:0-30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品行良好,积极参加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可获基本分30分。受到学校校规校纪处分,该项得分为0分。受到院级处分(通报批评及以上),每次扣10-30分,该项得分扣完为止。受到宿舍违规通报等学校相关部门违规通报,每次扣5-10分,该项得分扣完为止。(二)获奖加分:0-15分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加15分。校级优秀党员、“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校级杰出青年志愿者,加10分。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其他荣誉称号、院级优
  • 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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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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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校园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内通行的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第三条保卫处是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校内车辆、行人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交通事故。第四条凡进入校园的车辆、行人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服从校园交通管理人员、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驶入校园的机动车须具有完备的行驶手续,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第五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须遵守行人优先通行的原则。第六条本规定中的校园是指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浮山、崂山校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概念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机动车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动车实行校内通行授权管理,未办理校内通行授权的校内机动车视为校外机动车。第八条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限制外来无关车辆穿行校园,对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实行收费管理。第九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应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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