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2023/08
    25
    各位同学: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月到学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核对续放信息根据《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已于微信群中核对),若缺少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二、统计停贷信息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如有相关情况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1. 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可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2. 提前毕业、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3. 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三、统计学号变更信息部分研究生由于硕博连读等原因变更学号,导致贷款到账后交学费出现问题。如有变更学号的学生,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四、材料报送如存在漏贷、停贷等情况,请于8月28日前按要求报送附件2-附件5的纸质版材料至化学化工学院2-214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王祖甜联系电话:
  • 2023/08
    25
    各位同学:为做好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准备材料生源地贷款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修改。其他字段信息如学院、学号信息有错误的,本人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更新即可。(二)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确认函、网上截图或其他凭证,须有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基本信息。有需要纸质回执反馈的学生,请于9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化学化工学院2-214团委办公室。二、网上申请审批1. 老生于8月27日前,新生于“学工系统”权限开启后,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系统,在“国家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准确填写“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及“回执校验码”,拍照上传贷款受理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注意:①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填“无”。②填写的“学费、住宿费”应不高于
  • 2023/08
    21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一、2024年推免工作组组长:李先国副组长:夏树伟、李新成员:李一鸣、刘春颖、伍联营、陈志梅、肖晓彤、庄光超、王丽莎、别海燕、吕朋二、推免工作安排8月21日公布2024年推免工作组名单8月21日学院统一导出学生成绩(发至班长和团支书)8月21日至8月27日各班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开展成绩测算8月28日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同学将申请材料交至化学楼2-214吕朋老师处8月28日-8月29日各班测算结果经班级全体同学和班主任签字后报送学院(辅导员)8月30日学院汇总审核,公示成绩测算和学生排名8月31日 按要求报送教务处未尽事宜,请与辅导员联系。联系人:吕朋联系电话:66782480附1: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jwc.ouc.edu.cn/2023/0821/c6517a438877/page.htm附2: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 2023/08
    19
    为更好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在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过程中的组织育人作用,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根据各年级具体情况,扎实开展班级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持续推进学生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本通知是换届工作的整体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要结合年级、党团班和学生特点,具体指导好换届工作。本届班级工作委员会要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完成好换届工作。(二)班级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兼纪律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班长、学习委员、心理委员、职业发展委员。本科生可另设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等。(三)每个班级工作委员会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具体人数由带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关于每个班级工作委员会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研究生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本科生的原则上由团支部书记担任。(五)倡导由党支部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六)不是党支部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的班长,要担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兼任其他委员。(七)新一届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至毕业时间)。(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