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按照《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3—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海大学字〔2024〕23号)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贷款对象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学生(含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 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6. 符合经办银行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期数、期限及额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在校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并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办法进行办理。同一个学制期内,贷款次数不得超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