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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3/06
    17
    全体导师、2023级研究生:为帮助2023级研究生尽快适应科研环境,尽早开展科研工作,经学校研究,2023级研究生可申请于6月30日—8月19日提前入校开展科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导师有暑期接纳新生进入实验室、团队工作规划的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二、工作安排(一)导师提出需求研究生导师根据暑期整体工作规划,结合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情况,于6月21日前向学院提出研究生新生提前入校需求并填写表单https://docs.qq.com/form/page/DY2lXd3h6SkpaVm9T,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备案后,作为学生申请提前入校的依据,逾期不再受理。(二)本人申请研究生根据导师安排,结合自身情况于6月25日向学院提交《2023级研究生暑期提前入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和《2023级研究生暑期提前入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团委(邮箱:lst@ouc.edu.cn,化学楼2-214办公室,李思潼老师),经导师、学院审批,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方可入校,逾期不再受理。(三)进展汇报9月16日前提交《暑期
  • 2023/06
    09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2023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介绍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三类。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二、申报对象凡是对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报;须以团队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团申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日常管理、经费报销等工作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完成。三、申报程序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附件2),准备项目介绍材料(可包含项目PPT、商业计划书、视频、相关证明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报送),经校内外指导老师审核,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一览表》(附件3)。6月12日(周一)12点前将附件2、附件3、项目介绍材料发送至邮箱kyr@ouc.edu.
  • 2023/06
    06
    各位同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为共青团开展思想政治引领的特色优势,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相关通知如下。一、实践主题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二、开展时间2023年暑期三、参与范围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组队立项参与团队实践或参加个人实践,原则上大一年级学生均应参与实践,大二年级学生入校后社会实践全覆盖。四、组织形式(一)团队实践实践团队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生源地相同的学生就近就便组队,每支实践队伍人数5至10人。立项开展实践的团队,需根据选题内容、结合实践项目设计,在理论普及宣讲团、主题教育学习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发展成就观察团、文化艺术传播团、教育帮扶实践团、创新创业就业团、其他类型实践团等团队类型中选定一种开展实践。1.理论普及宣讲团,主要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国家政策方针、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等开
  • 2023/06
    05
    各位同学: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相关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除外);签约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签约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二、补偿代偿额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补偿代偿标准为本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研究生按照基本修业年限)计算。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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