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表彰我校学生的创新成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1.参评对象:全日制本科生;2.参评类别: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以及各类科技竞赛(参评竞赛详见附件)的获奖作品等;3.作品要求:申报参评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必须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成果。其中,个人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三人(含),三人以上视作集体作品。有研究生参与的作品,本科生须为第一作者。4.作品获奖或完成时间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二、申报办法1.参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原件学院团委审核后由参评学生本人存留备查,校团委收取复印件;2.参评教师:参评优秀指导教师奖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表》。三、提交方式作品第一申报人将以上材料(含相关成果资料原件于9月25日前报学院团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