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2021、2022、2023级研究生,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2021级及以往各级博士、2022级及以往各级硕士、2022级博士、2023级硕博、硕转博的2024级博士(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严肃对待该项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避免内容与往年高度雷同。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8日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二、荣誉称号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群体”推荐
优秀研究生群体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及“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进行,经学部、各学院(中心)推荐、学校审核、公开答辩、公示等程序,评选10个群体授予“优秀研究生群体”荣誉称号,评选结束后,学校将按15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作为群体建设经费。
请有意申报参评群体填写《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附件2)和《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houshilin@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第三条 研究生荣誉称号实行申请制和推荐制。
第八条 优秀研究生群体。用以表彰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群体,包括优秀班级、课题组、实验室等(党支部、团支部也可)。获奖数量根据每年申报情况确定。
申报具体要求:(1)群体成立满一年,人数在 10 人以上;(2)群体的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3)群体内成员在评选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评选方式:各学院(中心)奖助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向学校推荐,学校通过组织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附件2.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xlsx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2021、2022、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有意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请。
各班级需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班级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推荐工作。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提交书面《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及文章、成绩单、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至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可根据《化学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进行名额推荐排序。
“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班级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如果是2人,需排序);“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见下: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9月13日至9月16日,个人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9月16日至9月20日,班级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排序,公示3天后,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houshilin@ouc.edu.cn;
9月20日至9月24日,学院评审;
9月24日至9月26日,学院公示;
9月27日,报送学校。
附件5.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联系人:侯世林
联系电话:66782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