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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侯世林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202120222023级研究生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2021及以往各级博士、2022及以往各级硕士、2022级博士、2023级硕博硕转博的2024级博士(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严肃对待该项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避免内容与往年高度雷同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8日,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

二、荣誉称号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群体推荐

优秀研究生群体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及“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进行,经学部、各学院(中心)推荐、学校审核、公开答辩、公示等程序,评选10群体授予优秀研究生群体荣誉称号,评选结束后,学校将按15/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作为群体建设经费。

请有意申报参评群体填写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附件2和《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附件3),并于91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houshilin@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第三条 研究生荣誉称号实行申请制和推荐制。

第八条 优秀研究生群体。用以表彰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群体,包括优秀班级、课题组、实验室等(党支部、团支部也可)。获奖数量根据每年申报情况确定。

申报具体要求:(1)群体成立满一年,人数在 10 人以上;(2)群体的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3)群体内成员在评选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评选方式:各学院(中心)奖助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向学校推荐,学校通过组织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附件2.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xlsx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20212022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有意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请。

各班级需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班级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推荐工作。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提交书面《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及文章、成绩单、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至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可根据《化学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进行名额推荐排序。

 “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班级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如果是2人,需排序);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见下: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9月13日至916日,个人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916日至9月20日,班级评审确定推荐人选排序,公示3天后,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houshilin@ouc.edu.cn

920日至924日,学院评审;

924日至926日,学院公示;

9月27日,报送学校。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5.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联系人:侯世林

联系电话:6678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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