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升实践育人成效,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扬帆奋辑强信念挺膺担当砺青春
二、实践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
三、实践选题
1.“学习思想 实干笃行”团队实践专项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组织筹划,通过参访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的相关地标、展馆、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的学习实践,感受党的光辉历程,用照片、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发展历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和青年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
如计划个人完成参观,可加入QQ群聊:236821196,进入学院编队,学院将统筹各同学红色资源,整合分配拍摄任务,形成学院宣传视频系列。
2.“翱翔的海鸥”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
依托中韩街道春光山色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海之心志愿服务队统筹规划,进行寒假专项活动,面向社区实际需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直面未来”青少年职业体验实践项目、“青春远航,不负韶华”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项目、“公益课堂”社区青少年成长项目,促进街道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
如有组队意向可加入QQ群聊:751830039
3.“科创先行 筑梦未来”团队实践专项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研究生以课题组为单位,结合专业所学,结合实地探访高新技术产业相关单位进行立项调查研究,勇于尝试,开拓创新,挖掘团队潜力,特别鼓励开展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着力将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创青春”等赛事参赛项目,助力科技创新发展。
4.“返家乡”“青鸟计划”个人实践专项
按照“校团委统一规划、院团委统筹指导、学生自主参加”的形式,响应校团委“翱翔的海鸥——社区青春行动”号召,利用团中央“返家乡”、团山东省委“青鸟计划”等各级各类团组织平台资源,深入参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在社区及基层一线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习锻炼,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工作安排
1.立项申报
团队实践专项由学生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生源地相同的学生就近就便组队。由队长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清单汇总表》(附件3),1月10日前将附件发送至邮箱hxhgshijian@163.com。
个人实践专项以“返家乡”“扬帆计划”“青鸟计划”等平台申报、专项活动精准对接为主,鼓励返乡大学生主动联系家乡团组织申请参与在家乡的实习实践。个人经实习实践单位同意接收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个人社会实践报备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备表,“百川计划”回访母校专项及“一起云支教”实践专项实践学生无需填写)并于1月10日前将附件发送至邮箱hxhgshijian@163.com,如有后续岗位确定,及时发送附件即可。
2.立项评审
学院团委根据项目内容,进行院级立项评审,推荐不超过院级团队立项总数的20%作为重点立项团队,由校团委审核最终确定;其余为一般立项团队。
3.实践证明
参加个人实践的学生,在完成实习实践工作后,需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个人社会实践鉴定表(参考模板)》(附件5),请实习实践接收单位填写个人实践鉴定表并签章,返校后交由学院团委审定。
联系人:王祖甜
联系电话:66782480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个人实践报备表.xlsx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社会实践个人实践鉴定表(参考模板).docx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