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 号)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 号)等文件要求,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下,按照工作程序,经各班收集支撑材料、成绩计算、班内公示、学院复审,公开答辩会审等形式进行了评议,经学院资助与奖励工作小组审议后,化学化工学院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下结果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办公室,电话:66782605,或发邮件至liliya@ouc.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