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 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 号)以及《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要求,我院2021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在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下,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的工作程序及我院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了评选。经学院资助与奖励工作小组审议后,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办公室,电话:66782605,或发邮件至liliya@ouc.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