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考生: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及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的工作通知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化工学院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经专业素质考核、外国语水平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等环节,完成了综合考核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成绩公布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2605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0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