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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接收2021年接收推免生、“创新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祖甜发布时间:2020-10-14浏览次数:2313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接收2021年接收推免生、“创新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次综合考核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拟接收推免生、“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人数

一级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

拟接收推免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人数

化学

无机化学

10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海洋科学

海洋化学

3

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6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方向)

6

材料与化工(海洋材料技术方向)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对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不接收“创新人才”。

三、时间安排

(一)材料审核。

学院将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及《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通知》中的要求于10161400前审核报名材料。

1.推免生报名方式。推免生10151700前直接在国家推免系统报名,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liliya@ouc.du.cn。报名截止后,学院会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于10161500前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电话通知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于10161700前在国家系统中进行确认

2.创新计划人才报名方式。直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申请材料(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的通知要求http://yz.ouc.edu.cn/2020/0825/c5926a295328/page.htm),于10151700前发送至化学化工学院邮箱liliya@ouc.edu.cn。报名截止后,学院会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于10161500前电话通知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考生,进行确认。

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核。

线上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详见《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四、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本校返校考生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zoom具体要求详见《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础英语及专业外语,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口头提出,考生回答。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考核。

每位考生准备5分钟PPT汇报,内容包括本科经历、科研成果及读研规划等。之后专家提问15分钟,考查内容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予以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考核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本校返校考生线下现场考核)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综合考核。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 “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面试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体检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7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方向)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择优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hem.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李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2605liliya@ouc.edu.cn

八、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605,联系人:李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20201014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继续接收推免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03化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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