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拟录取17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调剂 拟录取12人
食品工程 拟录取23人
食品工程调剂 拟录取10人
食品工程联合培养(含调剂) 拟录取10人
食品加工与安全 拟录取22人
食品加工与安全调剂 拟录取5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按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并排名。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为《食品化学》,笔试成绩采取满分百分制,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由面试试题和教师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应不少于30套,由考生随机选择。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为主,由英语面试组老师进行口语交流及现场翻译一段专业文献(由学生随机抽取)。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老师为考生打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4、实践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验动手动力,在实验室当场考查。专业综合素质及实践技能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5、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举止、表达及礼仪等方面的考核。
6、体检。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按下列公式:复试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综合素质成绩×50% + 实践技能成绩×10%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五、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须达到拟调剂专业(方向)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339分;食品工程:342分;食品加工与安全:327分;)
3.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见学校调剂工作相关通知。
六、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时间:3月24日9:00—11:00
地点:鱼山校区六二楼104房间
资格审查材料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要求
七、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4日13:00—15:00
2、综合素质测试
时间:3月25日全天
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要求
八、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需与招生目录公布的一致;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九、录取原则
各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排名依次录取。
1.全部为一志愿考生的专业(方向)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2.含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并按照一志愿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合格但因一志愿招生计划有限未被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一志愿考生,与该专业(方向)调剂考生共同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并按照调剂考生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录取结果
复试结束后,按要求核算复试结果,并在本单位张贴栏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及排名,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二、本方案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639,请所有参加复试的同学加QQ群:552738143,联系人:杜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