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接收推免及创新人才专项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
推免及创新人才专项研究生面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强化面试在选拔合格、优秀生源中的作用,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及中国海洋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考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外国语考核成绩应量化。
二、组织管理
为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我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和面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工作方法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由面试试题和教师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应不少于30套,由考生随机选择。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为主,由英语面试组老师进行口语交流及现场翻译一段专业文献(由学生随机抽取)。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老师为考生打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分数。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按下列公式: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素质成绩×70%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30%。
四、拟录取名额及排名方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名额 | |
推免 | 创新 | ||
083200 | 食品科学 |
10 |
5 |
085231 | 食品工程 | 5 |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5 | |
注:以上名额含夏令营考生,名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推荐面试同学与创新人才专项同学分别按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弄虚作假、存在考试违规等行为,学校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复试结束后,将在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学院网站公示3天)。本单位按照复试成绩排名(本校学生与外校学生一起排名),确定复试结果(注:夏令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再公布)。
4、被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含候补、夏令营拟录取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并按要求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国家系统报名事宜请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及时间地点
(一)考生报名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
(二)报名、复试与录取
1、报名方式: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报考预参加复试专业,并保持志愿不变直至复试录取结束。学院在审核报名考生信息后,10月8日14:00之前学院在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参加复试时携带本科成绩单。申请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的同学将个人材料发送至邮箱 345593568@qq.com。
2.复试:学院在审核报名考生信息后,学院在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参加复试时携带本科成绩单。
3.拟录取:学校在系统中向通过复试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时间安排
报到:10月10日8:30~9:30 鱼山校区六二楼104房间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10月10日 10:00鱼山校区六二楼104房间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申请人需按学校研招网的通知要求完成体检及心理测试。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的硕士招生工作要继续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复试小组成员均需签订《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推免复试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实行巡视制度和监督制度。
复试期间学院安排专门纪律检查委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杜老师进行投诉和申诉(电话:0532-82031639)。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或与本人利益相关者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或与本人利益相关者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八、本方案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639,联系人:杜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