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
推荐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实施如下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我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和面试考核工作。
食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长:薛长湖
副组长:辛华龙、梁兴国
成员:牟海津、何培英、林洪、李八方、曾名湧、汪东风、王静凤、江晓路、张兰威、王富龙
思想道德考核负责人:何培英
纪律监督:王富龙
秘书:杜亚楠
二、日程安排:
2017年9月7日:召开专项会议,布置学院推免工作,介绍推免工作程序及学校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召开学生会议,向2014级本科生传达学校相关政策以及实施办法,并公示本专业学生前三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评定结果。
2017年9月9日:受理学生申报材料,确认获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2017年9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保研同学进行复试。
2017年9月10日:结果公示3天。
2017年9月14日:报送推免生名单。
三、推免生类型与条件:
1、学校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海大研字[2016]35号),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推荐类型参照学校文件。
2、推荐条件:
学院对各类推免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同一专业内进行综合排名(综合评定排名=学习成绩排名)。
3、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及说明:
四、每位申请者仅可申请参加普通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专项推免生中一种类型推荐,不能同时申请多种类型。
五、名额分配:
2018年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 本科专业 | 普通推免名额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含卓越班) | 9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2 | |
生物工程 | 2 | |
| 小计 | 13 |
六、资格审查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前三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确定推免资格人选,初步确定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3、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综合表现审核,思想道德等考核不合格的同学不予推荐。
七、公示: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对于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材料也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
八、报送:公示期满后,学院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办法,并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