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2016级以及以硕博连读方式入学的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可参评名单详见学校研究生院颁布名单。
二、评审原则
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
三、参评条件
具体参评条件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海大字〔2014〕15号)。
四、奖学金名额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名额以研究生院当年文件为准。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