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本科生班级:
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是对全校本科生在上一学年学习生活各方面情况的全面总结与表彰,对学生成长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为准确高效地完成2019-2020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
2.充分认识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工作的实效性。
3.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规划,高年级注意与往年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之间的衔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对班级工作的指导,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班级工作组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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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1.科学文化素质测评:成绩以教务部门提供的为准。为保证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班督促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务必于新学期开学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分认证工作。2019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2019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计入本次测评;2020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2020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计入下一学年测评。
本次测评,学生成绩由各班根据相关文件及实际情况进行导入,学院将组织成绩筛选、导入培训。
2.本学年素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所涉及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名额分配,均按照各班本科生总人数按比例分配。
3.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其他安排将根据学生期末考试安排等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各班级。
4.实践能力素质测评:所有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及社团任职的学生,由学院收集统一出具加分建议。在各学生组织、社团任职但领取对应岗位报酬(如:四助工资)的学生,“实践能力素质”不予加分。
5.学校设“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进行,经院系推荐、学校评选审核、公示无异议,确定10个“先进班集体标兵”,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金作为班级建设经费。
6.素质测评加分实行申请制,须由学生本人填写《素质测评加分申报表》,由班级工作组、学院审核评定。
联系人:祁华联系电话:66781701
电子邮箱:qihua@ouc.edu.cn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 3: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申报表.doc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