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档案归档工作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档案馆发布时间:2012-03-31浏览次数:1138


     为了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业务工作,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归档质量和提高利用效率,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以《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要求的档案范围和档案管理制度为依据,由校档案馆制定校内各部门归档内容和归档进度标准,并具体实施归档业务进度和工作质量检查和考核。

二、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1.归档内容及质量

(1)归档单位的预立卷制度执行情况;

(2)归档材料的收集是否齐全完整、能否按计划及时移交;

(3)各单位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是否符合规范;

(4)档案数据著录是否准确、规范;

(5)涉密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2.归档进度情况

(1)归档单位收整进度情况;

(2)归档单位按计划移交情况。

3.考核办法

(1)以归档单位为单元进行考核;

(2)在归档进度计划周期内按季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在档案馆主页进行实时公告;

(4)由档案馆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归档单位领导反馈。

4.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1)对于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归档单位,促进其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认真整改。如发现档案漏归的,由档案馆书面通知归档单位及时补归;对造成档案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其部门和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2)不定期进行全校性的“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以表彰档案业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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