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档案安全与保密工作,确保我校档案管理、利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文件、学校的相关安全保密规定,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档案库房是档案保护和存放的重要基地,未经许可,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档案库房设专人、专库管理,责任到人、到库,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严格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借阅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字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在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四、馆藏档案实行档案借阅利用审批制度。任何单位或人员借阅利用馆藏档案,均需要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档案利用审批表》,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馆,更不能私自复印、摘抄和传播档案内容。
五、凡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私自拆卷,不得撕毁、涂改、污损卷内档案。如发现上述问题,借阅单位、借阅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视其损坏程度,报请学校给予行政及相关处理。
六、凡需处理和销毁的档案,依据《中国海洋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档案整理、利用工作中的废纸、废件、重复件,应妥善保管,按规定销毁。
七、档案馆设置独立的涉密档案库房,实行专人专管,并按照涉密档案库房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涉密库房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术整体防范措施,按保密制度要求正确使用密码文件柜、涉密计算机等相关设备。
八、凡属我校密级档案,应严格按密级划分规定整理编目,及时入库。所有密级文件、数据、图纸等必须存放在密码文件柜内。对暂时不能入库的密级档案,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防泄密。
九、涉密计算机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上网,计算机内存放的涉密文件必须标明密级。其他上网计算机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十、档案管理利用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涉密档案的保管和查阅利用工作。复制、传递使用和销毁密级载体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保密制度执行。涉密库房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接触和知悉秘密的范围,严格控制出入人员。
十一、借阅利用涉及重大问题或涉密内容的档案,需征得档案形成单位或本人同意,经校保密办审核,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十二、档案利用者对涉密档案的内容需严格保密,承担档案安全保密的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对被查阅的内容进行抄录、拍照、录像等。
十三、对违反规定,存在泄密隐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及时上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