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公寓住宿安全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17 阅读: 8330 次 添加: 管理员 |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住宿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学生公寓住宿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 成立由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保障处及各学院(中心)组成的学生住宿安全检查工作组,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为工作重点,以宿舍消防安全隐患和住宿秩序为重要检查内容,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有效规范学生住宿行为,切实保障住宿安全。 二、检查内容 1.宿舍内是否使用或存放转换插排、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和电磁炉等违规电器及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 2.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在宿舍楼内给电动车充电等现象; 3.宿舍内是否使用或存放明火器具(酒精炉、瓦斯炉、蜡烛等),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品(酒精、汽油、瓦斯罐、煤气罐等)、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4.宿舍内是否有酗酒、吸烟,饲养宠物现象; 5.是否存在私调床位、床位出租出借、留宿外人或占用空床位等现象; 6.是否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7.是否有离开房间时不关闭电源、长明灯、插座放在床铺上或室内无人时长时间充电等不安全用电现象。 三、组织实施 (一)各学院(中心)安全自查 各学院(中心)要认真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对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对本学院(中心)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宿舍内的违章电器和明火器具等,学生可自行妥善处理,也可交由各学院(中心)暂时保管。对能够主动整改的学生,不追究其违规责任。 (二)学校全面检查、整改阶段 12月20-31日,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组将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集中检查。对于隐匿不交或继续使用、存放违规物品,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出租出借宿舍床位及饲养宠物等扰乱正常住宿秩序的违规违纪现象,学校将采取“零容忍、严处理”的态度,按照《中国海洋大学住宿管理条例》及《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海大学字〔2017〕47号)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学校相关单位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对检查情况全面梳理分析,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制定硬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压实管理责任;对此次检查出的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要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把学生宿舍安全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报送及处理机制,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完善齐抓共管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保障处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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