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阅读: 3954 添加: 管理员

全校在职职工:

新个税法已于20191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为更好地帮助大家了解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流程,充分及时享受国家税收改革福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渠道

(一)单位扣缴方式申报

1.网络渠道

网络申报是首选方式。通过手机APP搜索个人所得税网上远程办税端,或扫描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二维码(见下图)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时选择由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无须提交纸质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二维码

2.其他渠道

为方便大家申报,同时开通纸质版和电子版数据申报通道。具体如下:

1)纸质方式:纳税人下载并填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及首页(附件一),签字后交财务处268房间。财务处将代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税务机关,同时留存采集表备税务部门查验。

2)电子方式:纳税人填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及首页(附件一),发送邮箱cwjijin@ouc.edu.cn, 并在发送邮件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268房间签字确认。财务部门将表格信息导入系统提交税务机关。留存经纳税人签字确认的采集表备税务部门查验。

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咨询电话66782343,冀老师)。

(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次年31日至630日内,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申报查询

201911日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以来,我校绝大多数纳税人已通过网上申报。截至2019610日,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每月接收的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已成功为在职职工办理个税专项附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扣除3546人次。

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申报成功,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查询:

1.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业务查询工资查询;

2.财务处网站主页财务办公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我的工资。

 

 

 

 

附件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版

附件二: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样例说明

附件三:电子模板填写常见问题

 

财务处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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