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6-13 阅读: 3898 次 添加: 管理员 |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对象、标准及时间安排 1.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2.捐赠主体: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3.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个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捐款数额。 4.捐赠时间:2019年6月13日—6月26日。 二、捐款方式及用途 1.捐款方式 (1)认捐代扣:为使在职教职工捐赠者充分享受到国家有关捐赠免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捐赠者提供便利,此次“爱心一日捐”活动继续采用认捐的方式,即捐赠者不需交现金,只要填写捐赠数额并签名确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2)现金捐款:在职教职工也可采用现金捐款的方式;离退休教职工及人才派遣、劳务派遣教职工需以现金方式捐款。 2.用途:“爱心一日捐”的所有捐款,一部分将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另一部分将作为学校爱心基金资金,用于对因重大伤病救治、意外灾害等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教职工进行应急性困难救助。校工会将通过邮箱、校园网等及时把捐款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捐赠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各项事宜,确保捐赠活动的顺利实施。 2.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电子邮件等方式,让教职工了解捐款的管理使用情况,充分了解活动的意义,激发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弘德行善、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捐款工作,并于6月27日前将爱心一日捐统计表(附件)纸质版和现金捐款交学校工会办公室(行远楼54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工会邮箱(gonghui@ouc.edu.cn),工会将适时对捐款情况予以公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鑫 66782079 4.离退休教职工的捐款请交至离退休工作处。 未尽事宜,请与工会联系。
附件:爱心一日捐统计表
工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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