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31 阅读: 462 次 添加: 系统管理员
全校教职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财务处已于2014年1月17日在校园网发布《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3月2日开学后又将该通知在学校主页海大公告一栏置顶。3月31日为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14:30接青岛市地税征收局通知,我校应自行纳税申报超过700人,目前已完成申报的不足300人,根据税务局要求,今年将对年收入12万以上但不按时申报的纳税人罚款,请根据个人收入的实际情况自行申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财务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