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来我院访问交流,以“昔日‘琼花’,今天‘秋菊’——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的法学分析”为题,为我校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由法政学院李晟教授主持。
苏力教授指出,我国《著作权法》给予改编作品的法律地位不高,而且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改编”也是一种不需要很多智力付出的活动;但事实上,将文字作品改编成文字作品,与将其改编成芭蕾舞剧,在难度上无法同日而语。由于两者的艺术形式和表达方式存在着极大差异,“文字作品变舞剧作品”的改编是一种“重大改编”,改编者需要付出辛苦、具有极高原创性的智力劳动;如此完成的改编作品,在很多情况下甚至不需要给予原有作品作者署名权。
随后,苏力教授结合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争议案的实际案情,详细分析了该舞剧对梁信剧本《红色娘子军》的借鉴程度、舞剧的改编与形成过程以及案中提及的《协议书》签订时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处境,认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著作权应当属于中央芭蕾舞团。
最后,苏力教授提醒广大法律学子,在解决实际问题时绝不能仅仅关注法律条文,更要认真考察案件事实,要能够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融会贯通,真正给出一个公道的处理结果。
在互动环节,现场听众就著作权法的发展、改编作品对原著作品的借鉴以及改编作品的原创性等问题与苏力教授进行了交流。在主讲人和与会师生都意犹未尽的氛围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